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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高级中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环境优美、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学校,也是全县唯一的一所国立公办州级示范性高中。 |
凤凰县高级中学教职工考核评优制度浏览数:86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为核心,以考核工作绩效为手段,通过对教职工在一年内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的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全面提升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质量,推动我校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即:坚持科学性和可行性相结合,目的性与方向性相结合,平时考核与阶段性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年级组评与专家组考核和领导小组审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杨杰东
副组长:郑志龙、王 辉、唐儒望、石 峰、隆安华
2.考核小组
成 员:各年级组长、各处室主任
四、评优标准:
1.各处室、年级组实行个人述职、量化评分模式。
2.在同等条件下,服从学校安排,工作履职尽责,无迟到、旷教(工)、旷会出满勤的人员优先。
3.在同等条件下,用数据说话,在教育教学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优先。
4.要充分考虑到德、勤、能、绩四个方面的表现。
五、工作原则
1.坚持考核标准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对学校每一位教职工进行全面考核。在此基础上对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并有出色表现的教职工给予嘉奖。
2.坚持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各处室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杜绝草率行事。
3.坚持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人人写好述职报告,核实有关数据。
4.坚持严格控制评优倾斜点和适当考虑处室年级组平衡的原则,注意克服过度向某一层面人员集中的倾向。
5.校级领导均不参加考核,由组织部考核。
6.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年终考核评优规定进行考核。
六、操作程序
1.县局下达嘉奖指标后,学校再按各处室、年级组各级职称的实际人数分配评优指标,各处室、年级组上报的嘉奖人数不能超过指标范围;
2.各处室、年级组通过个人述职、集体评分,从高到低确定评优教师。
3.各处室、年级组从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实行量化平评分;
4.专家组对年级组推荐的教师进行考评,评出真正优秀的教师;
5.学校领导小组对专家组考评出来的教师进行审核通过;
6.学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教师,在学校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局。
七、有下列行为者,取消当年年终评优资格
1.旷教(工)三次以上、事假一周以上、病假半月以上、全年查岗缺勤二十次以上;
2.上班时间经发现玩游戏、看电影、打牌赌博等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
3.会考、高考没有完成教学任务的班级任课教师;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如拒不当班主任(除正当理由外);
5.违反八项禁令或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由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凤凰县高级中学
2014年3月26日 上一篇: 凤凰县高级中学教职员工考核量化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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