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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高级中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环境优美、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学校,也是全县唯一的一所国立公办州级示范性高中。 |
凤凰县高级中学竞赛奖励方案浏览数:339次
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高中数理化生奥赛、艺体比赛、高中科技创新大赛以及其他学科竞赛,具有规范性和权威性,对提高教学质量和培养高层次学生具有积极作用,为鼓励师生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学校给任课教师颁发辅导奖,给成绩突出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奖励的等级由参赛学生所取得的奖励等级或名次来确定。 一、高中数、理、化、生奥赛辅导奖 (单位:元)
说明: 1.如有两人和两人以上达到奖励标准,可重复计奖。同一学生参加同一学科竞赛,获省、州、县、校多项奖,只按最高级别奖一次。 2.高二数理化学生竞赛获奖,只给原高一任课教师发辅导奖;高三数理化和高二生物学生竞赛获奖,只给原高二任课教师发辅导奖,原高一任课教师不再享受。 二、高三语文、英语、文数、文综竞赛辅导奖(单位:元)
三、体育比赛奖(单位:元) 1.单项奖:
2.团体奖:(含州运会团体奖、篮球比赛等)
四、“三独”比赛、高中科技创新大赛辅导奖(单位:元)
说明:本项包含单项奖、集体奖、团体奖,按获奖个数计算。 五、高中其它学科竞赛辅导奖(不含前四项)(单位:元)
说明:1.若有多个学生获奖,可重复计奖。 2.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奖,但无法确定全州的排名,对辅导老师的奖励办法为:获州级一等奖以上奖300元,若有多个学生获奖,不重复计奖。 六、学生竞赛奖(奖学生) 1.县级及以上级别竞赛奖,发放相应级别获奖荣誉证书。 2.校内各学科学生竞赛奖,发放奖状和纪念品。每个年级每科设奖不超过60人,具体如下:
总注: 1.所有竞赛奖励只按学校竞赛奖励方案发放一次。 2.本方案前五项全校竞赛辅导奖金总数不超过12万元,若超过则按相关比例进行折算。 3.若发现舞弊行为则取消相关奖励。 4.若整个年级无一人获州级二等以上奖项或体育单项比赛没有进入前三、团体比赛没有进入前六,则取消相应备课组的所有教师当年评优、评先、职称申报资格,绩效考核定为C等。 5.本方案解释权在学校行政。 凤凰县高级中学 2014年3月26日 上一篇: 凤凰高级中学第四届运动会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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